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經董事會提名並審查後於股東會選任。 遴選標準考量候選人之專業資格、經驗及獨立性,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之情形。 大亞董事會選任9席董事,其中獨立董事佔4席。該組成分別來自經營團隊、產業菁英及具有財務、會計、經濟、金融、法律、工程管理及線纜產業知識等各領域專業人士;有關董事成員的道德行為與領導聲譽也備受重視,融合不同的國家經營經驗及國際觀,高度關聯公司現階段營運發展需求,積極提升公司治理水準及企業價值。 本公司注重董事成員組成之多元性,女性董事席次依法設置一人;獨立董事席次依法應設置三人。本公司注重公司治理並推動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提高女性決策參與並健全董事會結構,本公司女性董事提升為兩席,獨立董事提升為四席。獨立董事連續任期為避免久任降低其獨立性,充分維持其客觀行使職權的獨立性。 為提升董事會職能,本公司於108年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一職,以增進公司治理並強化董事會職能。進一步設置功能性委員會,其下委員會職責,包括變更「審計委員會」名稱為「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內部稽核人員亦符合證券主管機關之規範,定期對董事會之運作提出稽核報告。 各委員會及專職部門,將協助及監督董事會履行其職責,且各委員會的主席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活動和決議。 為健全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運作效率,大亞董事會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執行評估一次。評估之對象除董事會整體運作情形,每位董事也需要針對本身進行自評。透過公司自評作業、協會專家委員書審、專家委員視訊訪評、協會出具報告後,依據建議進行改善及追蹤。 在健全的治理架構下,大亞董事會以多元且透明治理,發揮其效能及影響力,帶領集團轉型與成長。 股東會議內容摘要 113年董事會議事內容摘要 112年董事會議事內容摘要 111年董事會議事內容摘要 110年董事會議事內容摘要 109年董事會議事內容摘要 108年董事會議事內容摘要 107年董事會議事內容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