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管理架構 大亞透過清楚的治理架構,確保永續發展能在集團各層級有效推動與執行。本公司依據《大亞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建立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協助董事會推動永續發展和永續經營管理。 永續發展委員會委任總管理處經營企劃室做為執行單位,負責永續資訊揭露(永續報告書彙編、填答永續評比問卷)、重大議題管理、規劃與執行永續行動方案,並定期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報告執行情形(一年兩次)。 永續發展委員會 大亞於2018年通過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2022年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本屆委員會共四名成員,包含三名獨立董事及母公司總管理處總經理,並由余廣勛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2023年起董事長委派並授權委員會召集人。召集人之委派係考量其過去監督企業永續發展之經驗。 永續發展委員會權責 永續發展政策與承諾、永續策略與目標、年度計畫之審定。 永續報告書、重大議題之審定。 監督重大議題因應與衝擊管理。 永續策略、永續行動、永續發展目標達成情形之監督。 氣候變遷相關議題、生物多樣性相關議題之檢視與監督。 每年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年度執行成果。